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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-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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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形式出现。

    提姆不知道我在想什么,他只是礼貌地告诉佩妮她们,他想带我去挑一条小礼服。都不等我拒绝或者同意,佩妮就拍板决定:

    “让她去!”

    我:?

    我走了。

    我又回来了。

    搞什么呢动作那么麻利!我还没把泳装换下来呢!

    换下泳装,我这才和提姆携手离去。

    不过在路上,他也和我咬耳朵,说起了悄悄话:

    “刚刚那件泳衣是谁选的?镂空的设计……”

    “怎么?我们一起选的,有什么问题?”我危险地眯起了眼睛。

    “在你身上非常出彩。”提姆嘴很甜,“我都嫉妒第一个看到今天的你的人。”

    我:“哦,那你嫉妒我吧。毕竟我穿上先照了照镜子。”

    不好意思,油嘴滑舌的,本人今天不吃这套。

    “我也很嫉妒你的。”提姆从善如流……他是不是太顺从了?

    我意识到了这个人好像又要闹什么幺蛾子了。

    “竟然有我这么完美的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——果不其然,提姆对着我自卖自夸了。

    我“呵呵”一笑,没有被他幽默到。

    “亲爱的,你也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男朋友的,不要羡慕我。”

    提姆闭嘴了。

    笑死,现在才是真的乐。拌嘴,我也是不输给谁的。

    “去试衣服吧,求你。”提姆闭麦了。

    我:“嘻。”

    *

    晚上,我挽着提姆的手臂步入冰山俱乐部。我的面上维持着微笑,却在用气声和提姆说:

    “哇塞,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。听说企鹅人以前经常在这里搞一些非法活动,真的吗?”

    提姆微微颔首,既是在对认出他的人打招呼,也是在回答我的问题。他回答的声音也同样很小,偷感很重的样子:

    “对,不只是企鹅人自己,他也给其他想要进行不法活动的人提供庇护。”

    “收保护费吗?”

    “收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他还挺有商业头脑的哈。”

    “确实,企鹅人挺有钱的,冰山俱乐部以前是他的东西,他还背地里操控了一些公司。而且你知道吧,他还竞选过市长。”

    我们路过冰山俱乐部的几只企鹅,它们看上去十分可爱,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,被提姆发现后,他严肃地思考了一下,问:

    “你喜欢企鹅吗?”

    “还好,黑白花的动物我都还挺喜欢的,尤其是熊猫和虎鲸。”

    提姆:“嗯……这两个不太好养,你想要企鹅的话我可以试试。”

    “不、不用了。”我赶紧阻止这个霸总附体的家伙,“它们在这儿生活得也挺快乐的,就不要薅人家红头罩羊毛了。”

    接着,我超级小声地哔哔:

    “我怕红头罩给汤姆小鞋穿。”

    提姆:“你还真是思虑周全。”

    我干笑着转移话题:“啊哈哈哈哈你说该不会三丽鸥的酷企鹅和企鹅人有什么关系吧。第一他们都是企鹅,第二酷企鹅就想当公司老总,最后酷企鹅和企鹅人从来没有在同一部动画片里出现过……天哪真是细思极恐!”

    我似乎听到了憋笑声,来自身前。我疑惑地低头看去,只有四只憨态可掬的企鹅在对我挥挥小短手。

    我:?

    提姆瞥了四只企鹅一眼,带着我离开了这里。

    “走吧,去吃点东西。这里厨师的手艺还不错。我认为,酷企鹅罪不至此,它还是很可爱的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:“哦哦,确实、确实。正联和三丽鸥的联动怎么没有酷企鹅?”

    “因为还没出到,以后总会有机会的。最开始肯定是选人气最高,知名度最高的角色。”

    “但蝙蝠侠和库洛米,还是有点超出我的认知了。超人和凯蒂猫也——”

    “但他们人气都很高,这就够了。”提姆露出了资本家的奸诈微笑,“你看看销量和调价。”

    “那海王和汉顿呢?”

    提姆无慈悲:“哦,他们都是鱼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,无声但又好大声,想起了一些宅男们大声说“Aquamansucks”的往事。提姆显然也想起来我曾经差一步就要反串海王了,他于是也盯着我笑。

    此时,一只艾米菲拉福勒博士一般路过,留下一句:

    “我的眼里见不得小情侣。”

    噗,我更要笑了。谢尔顿不在这里,爽耶!

    正如我之前所说,像今晚这样的招待会很少有人是真来吃饭的,它的社交意义要大过一切。而提姆的出现更是印证了这一点——总不能这群有钱人闲着没事来冰山俱乐部团建吧?还不都是冲着这群科学家来的。

    我倒是吃了点东西。但不是因为我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有多特别,而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学术混子,纯饿人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厨师、”到底是负责哪一个板块的?

    连续吃到三道不合口味的菜,我有些绝望地转身询问提姆。却在看到一颗秃头时,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咦惹,这不是莱克斯卢瑟老爷吗?不在大都会和超人相侵相碍,怎么跑哥谭来了?

    我咽下已经说了一半的对食物的抱怨,转而露出一个礼貌的社交性笑容:

    “您好,卢瑟先生。”

    我没有做自我介绍,卢瑟也没有。虽然都是有自知之明的表现,可我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入不了卢瑟的眼,卢瑟就是纯粹的自信。

    也是,全美,乃至全世界,不知道他莱克斯卢瑟的人又有几个?

    我继续埋首苦吃,势必要找出配得上提姆“不错”评价的餐品。身旁提姆和卢瑟的谈话断断续续传入我的耳朵,但引不起我的兴趣。无非也就是生意上的事情,可能还掺杂了点假的不能更假的人情往来,在我的眼角余光里,他们两个脸上的表情可算不上真诚。

    嗐,社交专用表情嘛,我懂……啊呀,难吃!

    我艰难地咽下了嚼了两口就再也承受不住的食物,完全当做药丸子一样吞服。不过吃药靠水送服,我靠酒。

    “呼——诶?卢瑟人呢?”

    我一口气干完整杯鸡尾酒,才发现那颗闪闪发光的脑袋已经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谈完了就走开了。”提姆在我放下空杯子后,很有眼色地给我送上了新的饮料,“他也知道打扰别人谈恋爱会被红罗宾踹他的屁股。”

    我嘬了一口酒,好奇:“为什么是红罗宾?”

    “俗语新编,”提姆一本正经,“我看你那么喜欢红罗宾,作为男朋友,我也要跟紧你的脚步。”

    我“啊?”了一声,面露迷茫:

    “你要当我同担?虽然我和达米安那个毒唯小子不一样,我不拒同担,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但是这种通过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,真的很让人不爽诶!

    提姆:“不,我讨厌红罗宾,讨厌得要死。”

    我大怒:“什么?没品的东西!”

    提姆:“……啊。”

    提姆完全无言以对了。

    我刚刚在开玩笑,但又没有完全在开玩笑。觉得提姆没品是真的,不强制要求男朋友喜欢所有我喜欢的人事物也是真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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